首页 > 新闻中心
新闻中心
公司新闻
行业动态
关于我们
公司概况
企业资质
企业文化
联系我们

黄光裕内幕交易案新动向:管辖权异议被驳回

黄光裕内幕交易民事索赔案2月13日又有新动向。黄光裕方面此前提出的管辖权异议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但不排除其再就此上诉的可能。

【IT商业新闻网综合】2月14日消息,黄光裕内幕交易民事索赔案昨日(2月13日)又有新动向。黄光裕方面此前提出的管辖权异议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但不排除其再就此上诉的可能。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据了解,上述案件被称为我国“内幕交易民事诉讼第一案”,当前进行的是本案的第二轮诉讼。

最新的信息显示,在第二轮诉讼中,黄光裕方面第二次提出的管辖权异议认为,黄光裕、杜鹃认为自己住所地在北京市西城区,本案应当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查明申请人的经常居住地在朝阳区,该法院有权管辖此案,因此驳回申请。

\ 

此诉讼案的始末是,2011年9月6日该案首次开庭。原告方股民李岩称由于黄光裕夫妇的内幕交易行为,造成其在2007年6月进行了不恰当交易,加大了交易成本,要求追加佣金和印花税损失共计240余元,同时申请增加其另两次交易的损失数十万元。9月16日,原告方基于诉讼策略的需要突然宣布撤诉。数天后,张远忠将第二批4名股民索赔的起诉材料送达法院,原告由1名股民增添为4名股民,索赔总额达700余万元。

然而,这次诉讼原本定于12月15日开庭却突遭黄光裕方面提出管辖异议,称该案不属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这使得审理日期推迟。